明确目标任务
统筹谋划推进
按照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结合全市实际,及时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副组长的市级扶贫资产管理工作专班,下发《汉中市规范完善扶贫资产管理工作方案》《关于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完善全市扶贫资产管理工作专班调度机制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明确四个阶段工作重点和扶贫、财政、农业、交通、水利等行业部门的工作任务,细化县、镇、村三级具体操作流程,为8月底完成确权登记、9月底完成自查总结提出了时间表和任务图。
明确责任主体
细化四级职责
针对扶贫资金管理时间跨度长、资金项目类型多、资产主体界定难等实际,进一步细化落实市级扶贫、财政、农业等行业部门扶贫项目、资金资产、政策措施督促指导衔接职责;明确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安排部署、组织推进、责任落实和督促指导职责重点,指导县区专班细化财政、农业、交通、水利等项目资金主管部门职责任务,重点细化竣工验收、资产移交、信息登记等规范流程和操作实务;督促镇(办)履行扶贫资产后续管护、日常监管等重点职责,强化村“两委”村级扶贫资产的管理主体责任。
明确工作重点
强化政策指导
市级专班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思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坚持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录入项目信息为主线,对扶贫资产的口径、范围进行了明确规范,以管好用好8大类扶贫资金、强化13大类扶贫项目为抓手,借鉴外省和宝鸡、安康等周边市县做法,及时推出勉县“资金自上而下横向比对和项目自下而上纵向核实”的双向比对模式,统筹推进各年度资产管理各环节任务。针对各县区工作中反映较集中的18个方面问题,组织市直部门编印《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导引》2期,及时组织市县镇业务骨干100余人,开展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专题培训;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先后3次安排资产管理工作,召开专班联席会调度会3次、专题分析研判会3次、调度分析会1次,确保各环节工作按阶段按时限有序开展。
明确工作质量
坚持督建并举
完善资产台账、项目库系统信息和运营管护长效机制是确保达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工作目标的重要举措。
一是督促完善动态管理台账,市级专班结合项目库8大类扶贫资金13大类扶贫项目,科学制定《扶贫项目资金资金动态管理台账》《扶贫资产管理进度统计表》,建立旬报、月报和工作提醒通报制度,先后下发工作通报5期,向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市级部门等下发提醒函24份,形成《全市扶贫资产管理工作进展情况综述》送阅件一份,比对反馈错误信息123条,联合纪委监委、审计、财政、扶贫、农业等部门组建4个专项督查组,深入11个县区22个镇45村,开展实地督查91个扶贫项目,指导完善各级管理台账,做到县有总台账、部门有明细、镇村有清单。
二是指导完善项目库信息数据,确保扶贫资金资产台账与项目库录入数据高度一致。
三是细化完善长效机制。市县共制定出台了99份指导性文件,健全收益分配、资产监管、资产管护和处置机制。镇巴县制定的《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管理办法》,将镇村两级水管员待遇全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汉台区开发88个村组道路公益岗位,聘请175名饮水工程管护员,对农村道路、饮水等基础设施进行管护。多次与市县农业农村部门沟通协调,将到村扶贫“增量”资产全部纳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范围,逐项目在村级“三资”平台进行信息登记,建立健全资产账簿,出台《汉中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制度》《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导引》,支持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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