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先进集体的公示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推荐工作的预通知》要求,拟推荐市乡村振兴局参加“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3月15日—3月20日。公示期间,对公示的拟推荐对象如有不同意见,请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实名向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和市乡村振兴局如实反映。
市委组织部:2639283
派驻纪检组:2690940
市乡村振兴局:2626077
汉中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