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印发《“百校联百县兴千村”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11-07 08:54
来源: 陕西省乡村振兴局 访问量:
打印

    各设区市乡村振兴局、教育局,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局《“百校联百县兴千村”行动实施方案》和全省乡村建设“四沿三建”陕北片区现场推进会精神,组织引导高等学校助力乡村建设,省乡村振兴局会同省教育厅制定了《“百校联百县兴千村”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陕西省乡村振兴局 陕西省教育厅

    2022年10月31日


    “百校联百县兴千村”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强化乡村建设人才技术支撑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求,组织引导高等学校深入参与乡村建设,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百校联百县兴千村”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省乡村振兴局、省教育厅决定开展高校助力乡村建设“百校联百县兴千村”示范创建工作。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坚持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突出抓好乡村人力资本开发,按照“自主自愿、校地共建、重心下沉、突出特色、稳妥推进”的原则,大力引导高等学校人才技术下乡,加强乡村建设规划咨询、人才培养、技术支持、农民辅导、学生实践服务,探索智力下乡机制、校地共建机制、陪伴式建设机制,促进乡村建设科技创新能力、人才支撑能力和组织动员能力提升,推进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建设。

    (二)工作目标

    从2022年开始,启动全省“百校联百县兴千村”示范创建工作,开展高校助力乡村建设示范县和示范高校签约合作试点。到2025年底,创建一批高校助力乡村建设的示范校地,示范创建签约高校服务乡村建设的创新能力和质量明显提升,签约县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乡村建设面貌焕然一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取得积极成效,示范创建签约县和签约高校率先成为我省校地合作示范、社会参与样板、乡村建设标杆。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校地合作实践基地。签约县与签约高校以新建、改建、再利用等方式,共建乡村建设实践基地,为开展乡村建设服务提供基础支撑。校地合作实践基地既是高校开展驻村服务的主要场所,也是高校开展国情农情教育、红色教育、科技创新、实习实训等社会实践,以及展示服务成果,汇聚高校校友、企业团体、科研单位等社会力量的重要场所。基地应提供不少于6人生活、工作和展示服务成果场所,配备相关生活、工作设施。依托基地融商汇智,链接高校校友、企业团体、社会资本、创新技术等要素,探索多元主体、多方联动、多措并举的校地合作长效机制。立足地方资源禀赋和特色优势,拓展基地功能和服务范围,支持高校师生团队长期驻地服务。

    (二)开展乡村建设咨询服务。签约高校结合地方实际,组建专业团队,为地方政府提供乡村发展建设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链条的技术咨询服务,重点提供村庄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管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本公共服务提升等方面技术支持指导。校地双方围绕卫生厕所改造、垃圾污水治理、农房质量提升等技术难题开展专项研究,形成一批管用好用实用的研究成果,推动解决乡村建设面临的难点堵点问题。也可在乡村治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深化校地合作,推动服务村庄软件硬件同步强化。

    (三)加强乡村建设人才培养。创新培训形式、丰富培训内容,针对性开展签约县乡村建设人才培训。各市乡村振兴局借助签约高校师资力量,每年至少组织举办1次乡村建设人才培训班,对签约县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县乡村振兴部门负责同志、镇村级乡村建设服务队队员及县乡村三级乡村振兴业务骨干进行专题培训,培育一批能够引领一方的乡村建设管理型人才。签约高校配合签约县摸清乡村建设人才基本情况和培训需求,通过主题讲座、现场教学等形式,常态化开展乡村规划师、乡村工匠等培训,培养一批能够带动一片的乡村建设实用型人才。

    (四)开展乡村建设陪伴式服务。省教育厅发挥统筹指导作用,支持签约高校组建乡村建设服务队,开展陪伴式、浸入式驻村服务。充分发挥理论优势和专业特长,帮助村“两委”班子谋思路、出措施、教办法,提升村“两委”班子的战斗力凝聚力。围绕村庄规划、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加强农民辅导,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激发农民群众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能动性。

    三、组织实施

    (一)实施主体

    签约高校。应设置乡村建设相关学院或专业,具备服务签约县开展乡村建设行动的专业水平;应具有较强的服务力量,能够组建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教职工带队、不少于6人的乡村建设服务队,能够每年累计开展不少于2个月的驻村服务。

    签约县。签约县要履行政策保障主体责任,重视并积极开展“百校联百县兴千村”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乡村建设组织领导有力、政策措施实化,发展水平、资源禀赋、建设基础等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将“百校联百县兴千村”示范创建工作作为强化乡村建设人才技术支撑的重要举措,积极统筹可用财力购买建设规划、陪伴式建设等服务;推荐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强、群众积极性主动性高的村庄参与示范创建工作。

    (二)实施方式

    各有关市乡村振兴局组织我省首批参与国家“百校联百县兴千村”行动的6所高校和8个县(区)加强工作对接(见附件1),尽快明确服务村庄、服务内容及服务形式,于2022年11月10日前签署合作协议,逐步稳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协调推动其余参与我省“百校联百县兴千村”示范创建工作的拟签约高校和拟签约县(区)加强工作对接(见附件2),明确双方合作细节,于2022年11月30日前签署合作协议。原则上,签约高校在县内服务对象应不少于3个乡镇10个行政村,签约县(区)、服务乡镇、服务村各明确1人参与组建乡村建设服务队。签约高校应及时到县(区)到村沟通联络,建立对接机制,制定工作计划,有序开展工作。

    (三)标准条件

    按照“分级负责、校地共建、协同推进、分步实施”的创建路径,着力打造空间优化布局合理、生态宜居环境优美、平安和谐乡风文明的校地合作示范、乡村建设样板。

    签约县(区)党委和政府能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推进乡村建设领导有力、政策措施实化;签约校县在机制建立、人才培育、驻地服务等方面不断深化拓展合作,形成互取所长、良性互动、紧密协作的新型校地关系,开创校地合作新模式;共建村庄兼顾集聚提升类、特色发展类、城郊融合类等类型,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强、群众积极性主动性高;签约校县积极加强乡村发展和乡村治理服务,协同发力,创新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公共服务提升方式,探索规划引领、项目实施、农民参与、建设管护机制,形成具有地域特色、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模式。

    (四)创建程序

    1.县级申报结合我省乡村建设工作总体安排部署和年度建设计划,由签约县(区)在签约高校服务村中,每年确定2-4个村作为备选示范村,并于11月底前报市乡村振兴局。其中,参与国家“百校联百县兴千村”行动的8个县(区),每县(区)推荐4个备选示范村;参与我省“百校联百县兴千村”示范创建工作的签约县(区),每县(区)推荐2个备选示范村。

    2.市级审核。市级乡村振兴部门根据各签约县(区)上报的备选示范村情况,组织专家和部门相关人员赴现场审核评估,按照不超过县(区)申报备选村总数50%的数额,12月底前将遴选出的示范村报省乡村振兴局备案。

    3.省级认定。对各市上报的“百校联百县兴千村”示范村,每年3月底前省级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对核查通过的村确定为我省“百校联百县兴千村”示范村,由所在县(区)统筹安排给予一定的项目资金支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百校联百县兴千村”示范创建工作是由各签约高校和签约县协同组织实施,省乡村振兴局、省教育厅负责指导协调,各市乡村振兴局协助省上做好有关联络协调和管理服务等工作,指导督促签约县(区)做好相关配合服务工作。各市级乡村振兴部门、签约高校要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和联络员,切实落实责任。各签约县(区)要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做好对接、配合、协调、联络、服务等工作,支持和协助签约高校做好有关工作。示范创建工作由省乡村振兴局、省教育厅和示范创建县(区)所属市分级指导、协同推进,示范创建县(区)和高校承担主体责任。省乡村振兴局将对示范创建实行备案管理,示范村所在市县(区)对创建概况、建设内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保障措施逐级审核备案。

    (二)加大政策支持。各签约县要用好衔接资金支持乡村建设的政策,统筹利用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万企兴万村”等社会帮扶资金,发挥金融支持政策优势,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签约高校开展陪伴式规划、建设、服务。各签约高校要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对驻村服务予以倾斜支持,落实下乡人才待遇保障,制定完善具体激励措施。各级乡村振兴部门要积极加大对示范创建签约县和签约高校的支持力度。

    (三)实施监测评价。省乡村振兴局每年配合国家乡村建设高校联盟组织开展“百校联百县兴千村”示范创建成效监测评价,会同省教育厅对签约校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重点考核签约高校工作开展成效、签约县(区)支持配合协调服务情况,监测评价和考核结果在全省通报,并作为年度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对确定的示范村实施动态调整,综合评估示范村创建效果,对工作推进迟缓、成效不明显的予以及时调整。省教育厅指导鼓励高校在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评优等方面对驻村服务人员予以倾斜。有关市县要把示范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力戒形式主义,突出实绩实效,避免“堆盆景”,搞花架子。

    (四)大力宣传推广。各地、各高校要及时宣传“百校联百县兴千村”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成效,扩大示范效应,提高社会影响。选树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创新模式和典型案例,定期开展模式发布、范例交流、现场观摩等活动,营造互学互鉴、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主办单位:汉中市乡村振兴局
地址:汉中市民主街43号   邮编:723000

联系电话:0916-2626077   传真:0916-2626077   邮箱:hzsshb@126.com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纪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
陕ICP备14003207号-2   网站标识码:6107000042

陕公网安备 61070202000321号
网站地图

汉中市乡村振兴局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汉中市乡村振兴局”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